“先行调解+当场履行”助力纠纷实质化
时间:2025-11-21 文章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11月18日,淮北市烈山区法院充分发挥调解优势,成功化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促成双方当场达成赔偿协议并履行完毕,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原告王某某诉称,其为被告张某的承包地进行旋地播种及粉地作业,后经双方确认,费用共计21200元。原告依约完成了全部工作任务,但被告却以麦子收成少为由拒绝支付相应费用。原告认为,其仅负责旋地播种及粉地等农业作业服务,收成情况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种子质量、气候条件、后期田间管理等,并非原告的作业服务能够单方面决定。被告以此为由拒付费用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被告的违约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特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为防止矛盾激化,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沟通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在深入了解案件事实后,与当事人面对面的沟通与交流,耐心的释法明细,让双方对自身权益有了更清晰的认识,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各自做出让步,最终达成和解,原告自愿放弃部分诉求,被告当场给付原告7000元整。至此,一起承揽合同纠纷得以成功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11/id/90829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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