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让工人们拿到工钱”
时间:2025-11-21 文章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执行手记
福建省漳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郑冰雪
“法官你好,我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我真的拿不出这么多钱……”电话那头,小张略显稚嫩的声音让我心头一颤。
这是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件,钱某受雇于张某,在福建漳平某工地做工。因被拖欠工资1.3万元,钱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的儿子小张支付工资。
“雇佣你的人是张某,但为什么你要求小张还钱,而且欠条上的落款名字也是小张?”彼时钱某已回老家,于是我通过电话向他了解情况。
“我去张某家找人时,听说他因其他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了,当时是他的儿子小张替他在欠条上签了字。”钱某说道。
经调查,我发现小张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考虑到涉案金额较小,存在较大协商空间,且双方有调解意愿,于是我决定尝试调解。
小张的声音中带着几分焦急:“我爸当时被行政拘留了,钱叔上门来我家要工钱的那天只有我在家中,为了让他放心,我就在借条上签了字,但我当时并不清楚自己会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后果。我爸平日里是一个很讲诚信的人,这次是因为建筑公司拖欠了他的工程款,他才无力支付工人工资,我相信他一定会想办法尽快把工钱补上的。”
经了解,我发现双方当事人都有各自的难处,如果只强调被执行人的履行义务,却对他们的实际困难避而不谈,那就无法达到执行所追求的案结事了的结果,也违背了司法为民的初衷。
斟酌再三后,我再次拨通了钱某的电话,告知其小张的实际困难。钱某当即表示了自己对小张的理解,并同意等张某拘留结束后再商讨给付工资的事宜。
得知张某拘留结束的第二天,我便赶往他家做工作:“您儿子对我说,您向来信守承诺,而且他对自己的爸爸非常信任,所以才在欠条上签了字。他是一个很有担当的孩子,他说一定要让工人们拿到工钱。”“如果不如约履行,您儿子的生活、就业都会受影响,您也不希望这件事影响到他的前程吧?”
谈到儿子,张某神色动容,随即表示会尽力去筹钱履行。两天后,张某交付了全部执行案款,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拿到执行款后,我松了口气,赶紧告知了钱某和小张这个好消息。钱某寄来了一封感谢信表示感谢:“感谢法官帮我拿到了工钱!”小张说:“我一定要好好学习法律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11/id/907959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硬举措”兑现“真权益”
下一篇:宿松法院高效执结一起离婚纠纷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