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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海法院高效化解一起涉老服务合同纠纷

时间:2025-11-03 文章来源:天津法院网 作者:佚名

  “感谢法官的耐心调解,帮我化解了燃眉之急!”近日,静海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高效化解一起涉老服务合同纠纷,以司法之力守护最美夕阳红。

  据了解,2022年,原告王某与被告天津某老年公寓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并享受“入住十年赠送半年”的优惠政策。依据合同约定,老人入住该老年公寓,为此支付相应费用,其中包含50000元紧急备用金,并按年缴纳服务年费等各项费用。后因老人家中遇到困难急需用钱,便向老年公寓提出退住申请。随后,老年公寓通知送达《解除(终止)服务合同协议书》,老人签字解除原《服务合同协议书》,同时老年公寓承诺退还原告紧急备用金50000元和服务费。

  然而,退款流程却没像老人预想的那么顺利。老人将全部个人物品搬离服务住所并腾空交付服务公司后,老年公寓却未按照协议约定退还老人紧急备用金和服务费。面对家中之“急”和退款之“难”,老人不知如何是好,无奈之下将老年公寓诉至法院。

  “当时说好了入住十年,现在仅住了两年多,优惠政策肯定是不一样的。”承办法官在与被告老年公寓沟通时了解到,老人在入住时享受了“赠送半年”的优惠政策,提前退住应扣除相应的优惠,故不能履行解除协议。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老人和老年公寓的矛盾焦点主要在于,对提前解除服务合同是否需扣除相应的优惠部分不能达成一致。于是,在充分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决定从老年公寓一方做工作,耐心向其解释老人提前退住的“迫不得已”,又从尊老、敬老、助老角度出发,说明让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是大型养老企业应该具备的责任与担当,要及时解决老人的实际困难,为老人争取更多的权益。

  经过承办法官的多次调解,老年公寓最终与老人达成一致意见,同意仅扣除一小部分优惠,将大部分优惠让老人享有,并于15日内向老人退还相关费用。

  一场涉老纠纷,没有“剑拔弩张”“互不让步”,而是在相互理解难处后给予老人的最大帮助。在法院的后续回访中,养老公寓已在承诺的期限内向老人履行完毕全部款项,矛盾得到实质性化解。夕阳无限好,人间重晚晴,静海法院将持续聚焦老年人急难愁盼,为全面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


原文链接:https://tjfy.t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11/id/90467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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