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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开一个结 解了多个难

时间:2024-03-02 文章来源: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

  核心提示

  一案结而多案生,当多个家庭的生活因案件迟迟得不到解决而持续受到影响,办案人如何用心用情推动息诉止争?

  李航

  办案人:李航

  职务:本溪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

  林某一家四口人,母亲在农闲时受雇上山打松塔,途中搭乘违规载客的农用车,因司机驾驶不当致翻车后重伤不治去世。法院判决雇主马某和董某需连带承担死亡赔偿金、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22万余元,但执行过程中,包括林某一家的多件涉及致残赔偿案件款额较大,除执行到位小部分案款外,一直未能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

  林某一家是普通的农村家庭,突如其来的变故使得本不富裕的生活雪上加霜。被执行人马某被迫外出打工生活,妻子也与其办理了离婚手续。被执行人董某后因孩子意外离世,妻子离去,生活没有着落。

  案件到我手上后,我重新调查了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发现诉讼前因马某有一处房屋正在办理买卖过户手续而未能查控,现在可以受理法院查控了,于是,迅速查控并告知了相关权利人。

  但房屋买受人李某夫妻到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夫妻俩做点小买卖辛辛苦苦攒下的钱,在事故发生后不久即购买了该房产,但因为种种原因未能完成登记手续,却因为法院突然查封办理不了过户,还可能面临失去房产的窘境,转而继续诉讼维权,但马某此时已经没有履行违约责任的能力。

  李某同时起诉马某协助配合办理过户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李某的执行异议被驳回后,随即提出了执行异议之诉,起诉马某和林某等,请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排除执行措施。

  一起案件生出多起案件,且都被拖进了漫长而复杂的程序之中。

  “再试试,一定能找到解决办法!”我心中只有这一个念头。

  我们先后找到马某和董某,做释法明理工作,试着先确定二人应承担的责任比例。马某孩子要高考了,我们便耐心地宣传法律和政策,当他得知自己被公开执行信息,列入失信名单,不但影响到自身信用和发展,还会影响到孩子升学、择业和发展,便主动配合调解且愿意承担起主要责任。另一方面,董某因报销独生子女费被冻结找到法院,通过我们从中协调,董某渐渐打消了顾虑,希望能尽快结案,开始新的生活。

  经过我们多次“谈心式的调解”,董某和马某最终就责任承担比例达成了一致。随即我们又开始组织与申请执行人的调解工作,首先组织与款额最大且较为困难的林某一家进行三方调解,但第一次调解因当事人情绪波动和争议较大宣告失败。

  于是,我们重新调整了方法,根据争议大小和难易程度,选择先组织调解同是伤残,且和林某一家为亲属关系的林某某。经过我们耐心地调解说理后,三方顺利达成了和解协议,林某某夫妇当日便拿到了赔偿款。在随后的调解中,我们对林某一家和董某分别做了耐心的心理和情感疏导,主动引入话题恳谈,最终顺利达成了调解协议。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676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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