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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例公安机关鼓励规劝引导非列管成瘾性物质滥用自愿戒治人员成功收治

时间:2025-11-03 文章来源: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近日,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公安分局纬北路派出所查获一名贩卖、吸食“笑气”的违法人员,其因过量吸食“笑气”导致下肢无力、行走困难,公安机关监管部门无法收监。5月24日,在派出所民警鼓励规劝引导和陪同下自愿前往山东省生建八三医院康复中心进行戒治康复。

  

  

  近年来,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认真贯彻全省禁毒工作部署要求,主动加强与公安禁毒部门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戒毒场所职能优势和专业优势,积极推进自愿戒毒和非列管成瘾性物质滥用人员戒治康复工作,主动对接社会需求。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处与济南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在济南召开联席会议,共同探索建立自愿戒毒和非列管成瘾性物质滥用人员戒治康复鼓励规劝引导机制,经省禁毒办同意,率先在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开展试点工作,济南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协调,天桥区公安分局禁毒大队配合抓好工作落实。山东省生建八三医院自愿戒治康复中心自启动运行后,已连续收治多名自愿戒毒及自愿戒治康复人员,运转平稳有序、戒治效果良好,获得一致好评。

  

  下一步,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与公安机关持续加强协作交流,探索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自愿戒毒和非列管成瘾性物质滥用人员戒治康复鼓励规劝引导机制,依托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开展戒治康复,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山东、法治山东贡献司法行政戒毒力量。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505/b2caf30f-17f3-4545-8c2d-3496e8797ef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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