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化解争议 力促政通人和
时间:2025-11-03 文章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行政审判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社会主义法治的信心。广西法院坚守公正司法初心,高效审理各类行政案件,在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精准监督其履职行为。2022年至2025年9月,全区法院共审理一审行政案件32593件,受理非诉申请执行案件23065件。通过深化执法办案、强化府院联动、推动依法行政和司法改革,广西法院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取得了扎实成效,以司法力量助推政通人和,切实取信于民。
服务大局:法治护航发展“生命线”
在融水苗族自治县“龙城新桥”行政争议调解室,一场标的1.97亿元的行政争议纠纷在诉前圆满化解。
2019年,广西某公司承接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旱改水工程,完成3675.6亩耕地改造并通过验收后,却因工程款支付问题与行政机关产生分歧。2023年11月,该公司向行政争议集中管辖法院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1.789亿元工程款及1800万元违约金。
立案审查阶段,融水法院发现纠纷背后还牵扯广西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若不及时兑付将影响7个项目农田春耕。
“如何保障春耕生产、维护农民工权益、缓解企业困境,切实考虑债务人的实际付款进度等,都是化解本案需要审慎思考的问题。”融水法院法官贾志金说。
在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下,融水法院提出“分步走”调解方案:优先解决民生问题,由融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先行垫付167万元工资,直接发放至52名农民工账户;推动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协议,促成企业免除1800万元违约金,行政机关分期支付剩余款项。2024年春节前夕,农民工工资全额兑付,企业也接受了分期支付方案,实现“春耕不误、企业纾困、争议化解”的多赢。
面对重大战略、重点项目中的行政争议,广西法院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精准发力护航发展:
平陆运河建设涉及2市4县1.3万名群众、12.5万亩征地,南宁、钦州两地法院在工地现场设立诉前调解中心,把法庭“搬”到一线,通过巡回宣讲、政策培训,最终仅259件行政争议进入诉讼程序;
针对平南县大鹏镇高坪村与金秀瑶族自治县罗香乡罗运村之间持续50余年,涉及1800多名群众、8502亩林地的跨市权属纠纷,法院推动组建自治区、市、县工作专班,成功化解历史积案;
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六堡茶产业发展中频发的土地流转难题,构建快速调处联动机制,助力茶园高效流转,服务“广西千亿茶产业半壁江山”发展目标。
托举民生:解决“急难愁盼”暖民心
行政审判一头连着行政机关,一头连着人民群众。广西法院持续加强民生权益保护,重视征地农民权益、工伤认定、“小过重罚”等热点案件实质化解,对涉众性系列案件,提倡作出“示范性裁判”,通过“先判一件”明确解纷标准,引导平行案件通过调解定分止争。
2023年6月,覃某等人向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求助:1135户被拆迁户被拖欠安置费1.29亿元。港北区法院启动“四类案件”监管程序,将覃某案件作为“首案”进行示范审理。依托贵港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法院多次组织协调,最终促成覃某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补偿协议,覃某撤诉。随后,法院指导征收部门按“首案标准”与其余1134户签约,1.29亿元安置费全部兑付,千余户群众的心病得以彻底解决。
据了解,广西法院推动全区14个地级市设立95家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柳州、梧州等5市实现市县全覆盖。2022年至2025年9月,全区法院审结涉民生行政案件13365件,参与诉前化解5169件,1740件纠纷在源头“熄火”。
广西法院推动纠正的一起正当防卫行政处罚案,作为指导性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2023年,郭某兰因被黄某东无端怀疑偷拍引发冲突,被宾阳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并罚款。郭某兰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安机关在二审期间自行撤销原处罚决定。2024年1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诉。
经查,黄某东在无证据情况下要求检查手机遭拒后率先殴打郭某兰,郭某兰反击时,被黄某东按压殴打时咬伤其手指。法院审理认为,黄某东无端猜疑并率先实施暴力,存在明显过错,郭某兰反击行为具有被动性、防御性,未超出必要限度。公安机关未准确区分防卫性质与互殴行为,导致行政处罚失当。
最终,争议通过行政机关自行纠错、当事人撤诉方式实现化解,同时明确了治安处罚中需综合考量客观情节,准确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避免将合理防卫简单归为互殴的裁判规则。
激活治理:府院联动破译“善治密码”
2025年8月,南宁铁路运输法院以示范庭审方式,公开审理一起涉及生态环境的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案。庭审现场,南宁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小强,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立宏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市司法局副局长黄志斌作为南宁市政府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
这是我区发挥“关键少数”法治促进作用的一个缩影,彰显了人民政府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努力化解行政争议的决心。
广西法院不断加强府院联动机制建设,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彩”,同时将监督纠正与依法行政相统一,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近年来,广西法院持续推进法治营商环境优化和改善,监督、纠正侵害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维护市场秩序。
2022年至2025年9月,广西法院依法审结与经营主体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协议、行政处罚等行政案件1.12万件,涉企行政争议调撤率达19.57%,保持连续上升态势,8.02亿元企业权益通过调解实现。
广西法院将司法建议作为“法治体检单”,推动社会治理提质增效: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上下联动,及时纠正某村集体只允许“外嫁女第一个子女享受集体待遇”的土政策,推动南宁市政府在新的征地规范性文件中予以明确;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就酒驾执法程序问题发出司法建议,推动交警支队出台执法指引;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审理涉无证幼儿园关停处罚案件时,向柳江县政府发送司法建议,避免“一刀切”关停影响适龄幼儿教育和群众生产生活。
3年来,全区法院向行政机关提出书面司法建议504条,促推行政执法法治化、规范化,“法治政府”正从愿景照进现实。
原文链接:https://gxfy.gx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11/id/90459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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