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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桔飘香处 法治护航时

时间:2025-11-17 文章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融安县是“中国金桔之乡”,当地出产的金桔凭借“皮薄而脆、汁多而甜、果肉化渣、耐存储”的独特品质广受市场青睐。融安金桔是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三标一体”的地标品牌。融安县人民法院大将法庭位于融安县东北部,其管辖的4个山区乡镇土地肥沃、气候适宜,是全县金桔主产区和最大产业示范区,产出的金桔品质优良、畅销全国。近年来,随着金桔市场规模扩大、价格攀升,相关经济纠纷风险逐步上升。对此,大将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通过强化调解、巡回审判、回访指导、答疑解惑、普法宣传等举措,为金桔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精准法律服务,以司法“养料”护航金桔特色产业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动能。

  

  大将法庭法官深入金桔种植园向涉案当事人了解情况。

  

  高效调解化干戈,促共赢

  

  在金桔购销中,涉及定金支付、果品质量、交付时限等方面的纠纷时有发生。大将法庭针对此类案件特点开辟“绿色通道”,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力求快速平和化解矛盾纠纷。

  

  2024年11月,罗某与韦某达成口头协议,罗某以16元1公斤的价格购买韦某果园种植的全部脆蜜金桔。罗某向韦某支付定金1万元,双方未约定交货时间。此后,韦某两次通知罗某采摘果实,罗某以“金桔糖度不够”为由推诿,并将价格调至10元1公斤。韦某认为罗某故意拖延压价,遂将果实采摘后转售他人。今年7月,罗某到大将法庭起诉,要求韦某退还定金。

  

  “案件不复杂,双方是多年的生意伙伴,如果为了这次的矛盾断了合作,不值得。”主办法官聚焦“修复信用、延续合作”的核心目标,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耐心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罗某自愿放弃50%的定金,韦某当场退还5000元,两人握手言和,明确不会因此次纠纷影响后续合作。

  

  2025年2月,韦某与冯某实地查看果园后达成口头协议,约定韦某以每公斤30元的价格收购冯某果园内的全部金桔,当日支付订金5000元。2月12日晚,冯某通过微信确认摘果事宜,韦某表示同意。然而,冯某按约定摘完果后,韦某以“金桔质量不达标”为由拒绝收购,并要求退还订金。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无果后,韦某到大将法庭提起诉讼。

  

  主办法官并未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深入田间地头、走访交易市场,详细了解金桔收购行业惯例。法庭审理后认为,韦某主张金桔存在质量问题,却未提交质检报告等有效证据,对合同履行不能存在一定过错。最终判决冯某返还韦某订金2000元,既保障了果农的劳动所得,又维护了收购商的正当权益,冯某服判并当场履行。

  

  回访续情添保障,暖人心

  

  案件审结并非终点。大将法庭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对已调解或审结的金桔纠纷案件,尤其是涉及款项支付、货物交付等后续履行内容的,主动开展电话回访或上门回访。回访时,法官不仅核查协议履行情况,还贴心地提醒果农规范销售流程,避免引发新的纠纷。

  

  “能签订书面合同最好,要明确履行方式和金桔的大小标准、价格,以及履行不能时定金的处理方式。”“现在大家普遍在线上交易,微信聊天记录、电子转款凭证等一定要妥善保管,万一发生纠纷就是重要证据。”近日,大将法庭法官回访当事人时,反复叮嘱其注意交易规范。

  

  “记住了!有了上次的教训,现在不管哪个老板来收果,我都要把条款讲清楚、写明白!”当事人感激地说。这种“案后回访”机制,既巩固了办案效果,又为果农加上了一道“法治保险”,让司法温情持续温暖人心。

  

  送法入园防风险,筑根基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金桔集中上市期间,大将法庭变“坐堂问案”为“主动出诊”,组织干警走进果园、金桔合作社、加工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活动。法院干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咨询服务等形式,向果农和企业负责人讲解农产品质量安全、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提示交易风险,引导果农和企业负责人增强契约意识,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种“零距离”普法的方式深受果农和企业负责人欢迎,有效增强了他们的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大将法庭通过精准、高效、温情的司法服务,成功化解多起涉金桔产业纠纷,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切实发挥“金桔产业护航者”作用,为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注入司法动能,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

  


原文链接:https://gxfy.gx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11/id/90753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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