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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侵犯名誉权 两所一庭共化解

时间:2024-12-03 文章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11月27日,霍山县法院佛子岭人民法庭前往黑石渡镇综治中心,与黑石渡镇司法所、派出所共同化解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携手共治绘就新“枫”景。

  原告叶某与被告陈某系邻居关系,2023年被告陈某翻建房屋,双方因占用土地问题发生矛盾,被告陈某在网络平台发布原告及其家人的不实言论,并和被告安某在评论区对原告侮辱诽谤,视频迅速扩散,造成了恶劣影响,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原告遂将被告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原被告了解案情,并与当地司法所、派出所及村两委积极沟通,多方联动,共同开展调解工作。在调解现场,承办法官引用“六尺巷”的故事,从情、理、法的角度耐心劝解双方,邻里之间应当秉持“和为贵”理念,弘扬礼让精神,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并告诫被告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在网上侵犯他人名誉权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最终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写下书面道歉信,当场向原告诚挚道歉,原告也接受了被告的道歉,双方握手言和。原告向法院申请撤诉,该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2/id/82583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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