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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疆枫桥】突泉县人民法院: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倾情化解抚养纠纷

时间:2024-11-16 文章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近日,突泉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原告吕小某父亲吕某与被告崔某原系夫妻关系,2019年,二人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原告由其父亲吕某抚养,并未约定抚养费。现原告吕小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给付抚养费。被告抗辩抚养费用过高,并声称吕某拒不配合其对女儿的探视,要求定期对子女进行探视,但吕某坚决不同意,双方僵持不下。

  

  考虑到抚养费纠纷涉及情感关系,一旦矛盾得不到真正化解,会对孩子造成二次甚至是多次伤害,承办法官便决定从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角度出发,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对双方进行调解。通过“唠家常”详细询问案情,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耐心与其交谈,从骨肉亲情方面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综合考虑自身的经济情况以及孩子的身心发展需要,对双方进行释法明理,经过反复协商与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调解协议。

  抚养费纠纷案件是情与法交织的缩影,无论父母双方情感生活如何变迁,子女是父母无法割舍的责任。近年来,突泉县人民法院持续聚焦未成年人司法需求,依法履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审判职能,用温情方式化解纠纷,用司法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1861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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