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法律时评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行政执法

倾情调解,妥善化解土地承包纠纷

时间:2024-11-13 文章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解决纠纷不能简单凭借一纸判决,审判工作要追求案结事了,更要追求人和心安。”郎溪县人民法院法官刘亚辉在承办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时这样说。

  2003年,郎溪县凌笪镇某村委会将该村所属的250亩林场承包给邹某,承包期为20年,期间林场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归邹某所有。然而,在承包期满后,村委会多次催要,邹某仍未将林场归还给村委会,村委会遂诉至法院。

  土地纠纷案件往往持续时间长,矛盾较为尖锐,审理这类案件单纯通过查阅卷宗并不能查清案件事实,也不利于化解矛盾。对此,承办法官携带案卷资料,走出法庭,前往案涉山地林场,对林场面积、地上林木等进行现场勘验调查,并沟通林业部门,询问采伐政策。

  承办法官认为,该土地纠纷案件虽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简单判决并不能彻底化解原被告双方的矛盾,也难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案件中,土地承包合同到期,邹某应当返还土地。考虑到移除树木成本巨大,且邹某没有备用土地用来移植这么多树木,为尽可能减少当事人的经济损失,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约定邹某在2025年4月前移除地上林木,并当场支付相应的土地承包及占用费用。

  该案的圆满解决,化解了原被告双方的矛盾纠纷,既保证了邹某的预期收益,也维护了村委会的合法权益。下一步,郎溪法院将继续加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际运用,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为辖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18054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免责声明 | 文化旅游项目简介 | 网站地图 | 本网招聘 |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律时评网 w.fl-sp.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29985号-19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303109928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lyscfzdy@163.com  客服QQ:3420238713 通联QQ:2135697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