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法律时评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行政执法

交通肇事拒赔偿 司法拘留促履行

时间:2024-11-13 文章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近日,界首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王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惩戒措施,促其履行了赔偿义务,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2022年7月15日上午10时许,被告王某驾驶小型汽车在界首市沙北某路段路口转弯时与直行的刘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刘某受伤,电动车受损。该事故经当地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王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刘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刘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开庭审理依法判决被告王某赔偿原告刘某经济损失13621.3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刘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王某送达了案件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然而,被执行人王某东躲西藏规避执行。为尽快执结该案,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前往被执行人王某藏匿地点将其拘传至法院。在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明确告知王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但王某软磨硬抗始终不愿意支付赔偿款。界首法院根据被执行人王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依法决定对王某采取15日司法拘留措施。进了拘留所,失去自由的王某后悔了,他请求拘留所管教民警与界首法院执行法官取得联系,表示认错悔错,随后,他让其家人将赔偿款送到法院执行局,足额履行了赔偿义务。界首法院根据被执行人王某履行义务的表现,提前解除了对其的拘留。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1/id/818054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免责声明 | 文化旅游项目简介 | 网站地图 | 本网招聘 |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律时评网 w.fl-sp.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29985号-19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303109928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lyscfzdy@163.com  客服QQ:3420238713 通联QQ:2135697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