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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首付”购车拒还款 法院雷霆出击强制扣车

时间:2024-10-29 文章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你好,请问是庞法官吗?我是某租赁公司的,我们发现被执行人的车辆停在南京市江宁区某个小区外,请你们尽快扣押该车辆。”随着一声急促的电话铃响,天长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收到执行线索后,立刻驱车前往南京市,成功扣押奔驰车一辆。

  据悉,2022年4月,被执行人杨某与申请人某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与保证合同》与《抵押合同》,约定租赁公司为杨某购买指定的奔驰轿车一辆,并将车辆租赁给杨某使用,杨某需每月支付租金3453元。自2023年3月起,杨某开始拖欠租金,租赁公司多次催缴未果,诉至法院。该院经审理后判决杨某支付租金127785元及滞纳金,租赁公司对该车的拍卖、变卖等享有优先受偿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杨某一直拒不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电话拒接、隐匿行踪,经司法网络查控,发现杨某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其购买的奔驰车也不知所踪,这让执行法官一筹莫展。

  近日,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举报线索后,立即带队前往南京市江宁区某小区,发现涉案奔驰车停放在该小区外。执行法官拨打了奔驰车内摆放的电话号码,杨某家人接通电话后,得知执行法官的来意,仍拒不出面,最终,执行法官将该车扣押回法院。下一步,该院将对该车依法进行拍卖,及时变现,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705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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