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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疆枫桥】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绘就司法为民好“枫”景

时间:2024-10-22 文章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近年来,呼伦贝尔市两级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立足和延伸审判职能,切实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助推法治社会建设。

  基本案情

  李某、戴某、王某等43人与某热力公司签订劳务合同,详细约定了劳务合同履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及支付期限等内容,后因热力公司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43名员工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及结果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收到材料后,第一时间与热力公司取得联系。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将案件委派给政协委员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接受委派后,政协委员发挥密切联系群众、善做群众工作的优势和特点,与法院干警一同耐心细致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从企业经营需求、公司员工权益保障、诉讼风险等角度出发,结合案情耐心释法说理,最终,员工与热力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此系列案件在诉前圆满化解。

  典型意义

  “小案件”连着“大民生”。该案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和民生福祉,为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法院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抓实公正与效率,及时、高效、妥善化解涉民生案件,不断满足当事人低成本、高效率解纷的司法需求,充分发挥了司法职能作用,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612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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