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法律时评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律案例

【案件快报】庭前沟通显奇效 当庭撤诉止纠纷

时间:2024-10-16 文章来源: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近日,阿荣旗人民法院霍尔奇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买卖纠纷,促使双方在庭前达成调解,并当场履行给付义务,纠纷得以快速高效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0年3月20日起,刘某陆续从郭某经营的兽药店处赊欠饲料,共计欠款4780元,经郭某多次催要刘某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郭某逐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给付货款。

  

  调解初期,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难以平心静气地进行沟通。郭某认为刘某迟迟未给付货款,给自己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要求刘某不仅给付货款还要支付利息。而刘某认为自己又不是故意抵赖,只是因为手头紧张,一时拿不出货款。为妥善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崔亮耐心劝导,法理、情理双管齐下,释法明理,缓和双方的对立情绪,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最终双方在互谅互让情况下达成一致意见,刘某当场支付货款,郭某申请撤回起诉。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在庭前圆满化解,实现矛盾化解和案款履行到位的双重法治效果。

  判决不是案件的终点,化解矛盾才是目的。阿荣旗人民法院霍尔奇法庭始终坚持诉前、诉中、诉后各种环节同步进行,引导当事人思想上从“要我履行”转化为“我要履行”,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诉累。


原文链接:http://gy.nmgfy.gov.cn/article/detail/2024/10/id/814915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免责声明 | 文化旅游项目简介 | 网站地图 | 本网招聘 |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律时评网 w.fl-sp.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29985号-19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303109928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lyscfzdy@163.com  客服QQ:3420238713 通联QQ:2135697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