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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为养老机构安全“体检”

时间:2024-10-08 文章来源: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

   保护老年人权益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重要课题,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十一号检察建议”,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融入社会治理,以聚焦养老机构安全监管、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助力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为宗旨,日前,联合沈阳市和平区民政局走进沈阳市和平区养老院,切实将“十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

  检察干警全面了解养老机构运营情况及落实安全方案措施的总体情况,排查老年人的日常生活环境、膳食安排、消防设施配备、卫生设施等情况。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民政部门、养老机构负责人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消除安全隐患。

  

  检察干警进行普法宣传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737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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