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法律时评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行政执法

失信人欠款拒不还 司法拘留促履行

时间:2024-09-29 文章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界首市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刘某采取15日司法拘留措施,促使其履行了还款义务,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原告李某与被告刘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2019年11月20日,被告刘某以做生意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李某借款人民币10万元,被告给原告出具了借条,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和利息。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刘某失去诚信未予还款,原告数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刘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李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然而,被执行人刘某既不报告财产又不履行还款义务,而且东躲西藏规避执行。执行法官多次打电话催促刘某履行还款义务,刘某每次都以经济拮据为借口进行搪塞。

  近日,执行法官将刘某传唤至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对其释法明理、批评教育,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将要承担法律后果。然而,被执行人刘某听不进去执行法官的劝导,且态度蛮横。面对刘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执行法官决定对刘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进了拘留所,被执行人刘某后悔了,他立即向执行法官认错悔错,表示愿意偿还欠款。随即,刘某打电话通知其家人将案款足额汇入界首法院执行款专户。鉴于被执行人刘某在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态度诚恳且认真悔过,并主动履行了全部案款,界首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提前解除拘留决定。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09/id/813691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免责声明 | 文化旅游项目简介 | 网站地图 | 本网招聘 |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律时评网 w.fl-sp.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29985号-19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303109928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lyscfzdy@163.com  客服QQ:3420238713 通联QQ:2135697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