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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现场停电,无奈“草草收场”,能否主张精神损失?

时间:2024-09-10 文章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婚礼正在进行中

  突然音乐和灯光戛然而止

  期盼已久的婚礼

  竟成了一桩糟心事

  一起进入今天的洛法案例

  ......

  基本案情

  2023年盛夏时节,原告小帅在数百名亲友的见证下在被告某酒店举行婚礼仪式。

  谁料,典礼过程中酒店内部电路问题导致现场婚礼现场停电,本来花灯闪耀的婚礼大厅瞬间伸手不见五指,音响、空调等设备不能正常使用,导致婚礼部分环节没能顺利进行,部分亲友悻悻提前离开。

  父亲急火攻心,当天住进了医院。

  事后,原告小帅多次找被告某酒店索要赔偿,协商未果后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酒店场地费、摄影摄像、婚纱礼服、住院费、回请费、精神损失费等。

  双方争议

  小帅(原告)主张:

  因被告某酒店意外事故导致婚礼没有顺利进行,服务未按约定完全履行,且父亲因此事导致生病住院,婚礼具有纪念意义,给自己造成极大地精神损害。

  某酒店(被告)主张:
婚礼流程仅在典礼最后“认亲”环节出现意外故障,且主持人及时烘托现场气氛,让亲朋好友打开手机闪光灯配合典礼进行,酒店已完全按照约定提供的全部的服务。

  争议焦点

  因停电违约行为导致婚礼受到严重影响,是否需要给小帅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

  裁判思路

  本案中,原告小帅依约已支付服务费,但被告该酒店在提供服务期间因自身电路问题导致婚礼仪式受到影响,其中新人敬酒和新人送客环节未实际进行,属于违约行为,应当退还原告部分服务费。

  且根据婚礼庆典服务合同的性质,婚礼过程具有唯一性、专属性、纪念性等特殊性质,被告作为婚礼服务的提供者,其违约行为造成婚礼受影响,降低婚庆典礼预期效果,给原告夫妇的婚礼造成难以弥补的缺憾,损害了原告的人格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非违约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结合事发过程、停电时长、事件影响等因素,应当酌定被告赔偿原告一定的精神损失费。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该酒店退还原告部分服务费,酌定赔偿原告一定的精神损失费。

  法官寄语

  婚礼是具有纪念意义的特殊经历,婚礼具有重大的情感价值和一定的人格象征意义,婚宴服务方应当按约提供优质服务。

  一场不完美的婚礼和婚宴将给新人和整个家庭成员的内心蒙上阴影,酒店作为婚礼的举办场所,一定要定期维护供电设备、关注供电部门的停电信息,充分做好应急准备。

  新人在选择婚宴场所时要慎重选择酒店,最好与酒店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婚宴的具体时间、地点、价格以及突发情况处理等问题,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原文链接:https://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8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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