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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法院:调解协议不履行 房产查封立执结

时间:2022-12-13 文章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2020年1月,申请执行人亳州市某饮片公司委托被执行人石某负责向湖北某药业公司销售中药材,当年年底,石某代申请执行人从湖北某药业公司领取药材款61000元,但石某在领取药材货款后未上交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在得知该货款已被石某领取后,多次找到石某,催要货款,但石某拒不返还。无奈,申请执行人向法院起诉了石某,该案在审理期间,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

  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申请执行人见石某迟迟不履行返还货款义务。于是,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石某主动到庭履行义务,但石某均以人在外地、疫情防控为由拒不到庭,拖延执行。执行法官通过线上、线下调查发现石某名下有房产一处并立即采取查封措施,在石某名下银行账户、房产被司法冻结、查封后,执行法官再次联系上石某并将该情况告知了石某,此时,石某态度立即转变,表示自己会主动履行义务。

  没过两天的时间,申请执行人的工作人员来到执行局,找到执行法官并表示“石某已将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我们公司申请结案并申请解除石某的一切强制执行措施”。申请执行人申请结案后,执行法官立即解除了石某名下财产的一切强制措施,该案顺利执结。

  

  


原文链接:http://a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10/id/69848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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