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法律时评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律监察

逞“义气”致他人轻伤 锒铛入狱后悔莫及

时间:2022-09-06 文章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讲义气要分清是非曲直,为了所谓的面子、兄弟义气而出手伤人,甚至触碰法律红线,最终伤害的也是自己。近日,定远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罪案,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在定远县定城县某会所门口,刘某的朋友胡某因琐事和郭某某、苏某某发生冲突。为逞兄弟义气,刘某并先后两次对郭某某进行殴打,造成郭某某鼻子等处受伤。经司法鉴定,郭某某面部软组织损伤、眼部损伤、唇粘膜损伤均属轻微伤,鼻骨粉碎性骨折伴右侧上颌 骨额突骨折属轻伤二级。

  案发后,刘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取得谅解。“被打的人我也不熟悉,也没什么恩怨。哎,真是悔不当初!” 庭审现场,被告人刘某后悔不已,直言当初不应头脑发热,为了所谓的哥们儿义气做出触犯法律的行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非法侵害郭某某的身体,造成轻伤,侵犯他人身体健康权,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刑事处罚。因被告人刘某曾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刑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被告人刘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对其从宽处罚;就民事赔偿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原文链接:http://a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9/id/689611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免责声明 | 文化旅游项目简介 | 网站地图 | 本网招聘 |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律时评网 w.fl-sp.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29985号-19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303109928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lyscfzdy@163.com  客服QQ:3420238713 通联QQ:2135697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