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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座谈会暨第三届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联盟会议召开

时间:2025-11-14 文章来源: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11月12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座谈会暨第三届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联盟会议在四川雅安举办。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临萍出席会议并致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出席会议并致辞,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宗迁致辞,雅安市委书记廖文彬致辞。

  

  杨临萍指出,国家公园法的颁布实施,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国家公园建设的重要保障,是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实践,对新时代推进国家公园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她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刻理解国家公园法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从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服务绿色转型、促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推进生态环境协同共治、织密司法保护网五个方面全力做好国家公园法贯彻实施工作,以严格公正司法助推国家公园高质量建设,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王树江表示,司法保护是国家公园坚实的后盾。四川法院将以法为笔绘就青山绿水美好画卷,以法为纲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以法为桥联通人与自然和谐之路,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有效的举措、更务实的作风贯彻国家公园法,守护好我们共同的家园。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吕忠梅围绕国家公园法的适用问题作主旨发言,以理论与实践融合的视野,为破解司法难题、提升保护质效提供了重要理论支撑与工作指导。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副主任侯翎以全面贯彻实施国家公园法、协同推进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为题进行主旨发言,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衔接、织密国家公园保护网络提供实践参考。

  

  会议通报了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联盟年度工作情况,书面发布了联盟三周年工作情况,并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的意见》征求意见。四川、福建、吉林、青海、海南五省法院就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工作经验进行现场交流发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保护地司副司长孙鸿雁进行了点评。

  

  自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联盟成立以来,各成员单位不断夯实司法保护协作合力,逐步构建起信息联通、机制联建、品牌联创、业务联学、纠纷联调、工作联动体系,跨区域生态司法保护的合力进一步凝聚,为推进国家公园高质量建设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吴兆祥主持会议。全国人大代表庹庆明、全国政协委员李正国应邀出席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同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三江源、大熊猫、东北虎豹、海南热带雨林、武夷山国家公园所在省(自治区)相关管理机构负责同志,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青海、西藏、陕西、甘肃、吉林、黑龙江、海南、福建、江西、贵州、浙江、四川高院及部分中基层法院分管环资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和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scfy.scssfw.gov.cn/article/detail/2025/11/id/90719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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