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法院:善意执行促成和解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5-11-14 文章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近日,界首市法院在执行一起涉企业承揽合同纠纷案中,秉承善意执行理念,促成案件达成执行和解,既依法保障申请企业合法权益,又尽可能减轻对被执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实现了“双赢”,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界首某服饰有限公司为被告临泉县某服饰有限公司进行服装加工,后经双方结算,被告欠原告服装加工费数万元,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给付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然而,被执行人却迟迟未履行义务。执行法官了解到,申请执行人资金紧张面临经营困难,且急需钱款给农民工发工资。为解申请执行人燃眉之急,执行法官决定尽快执结该案,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为给被执行企业留足生存空间,没有直接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账户流动资金,而是决定争取以和解方式执行此案。于是,执行法官三次前往临泉县,找到被执行企业负责人进行沟通,向其释法说理,耐心劝导,告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对公司经营将产生不利影响。多次沟通后,被执行企业负责人认识到不履行义务的后果,表示愿意履行义务。最终,在执行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按照执行和解协议履行了义务,双方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均表示满意。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11/id/907254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交通事故引纠纷 悉心调解促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