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涉外立法实践为广州法治建设提供新样本
时间:2025-11-12 文章来源:广州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近日,南沙区司法局《广州市南沙区港澳专业机构和港澳专业人士执业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为核心的涉外法治立法成果,入选全市法治领域改革创新案例,展现了南沙在推动粤港澳规则衔接与制度对接方面的积极探索。
该案例是南沙区深入贯彻《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精准落实《南沙方案》关于深化与港澳合作、推动区域协同发展部署的标志性成果。《实施办法》的出台不仅紧扣《南沙方案》“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核心任务,率先破解港澳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跨境执业难题,更通过精准涉外立法创新打通了跨境执业堵点难点,为粤港澳专业服务“软联通”提供了可复制推广的“南沙样本”。
创新实践:构建“准入—衔接—监管”全链条法治生态,破解跨境执业核心难题
准入模式革新 加速港澳专业人才集聚。以“行政确认”为端口的执业准入模式,明确取得符合特定领域执业要求且具相应资质的港澳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可在南沙工程建设、城市规划、医疗、动物医学、教育、旅游六大领域提供执业服务。根据《南沙条例》授权,允许省内其他地区已执业港澳人才直接到南沙提供服务,同时为其他类型未来进入和执业预留最大空间。
搭建集成框架 推进粤港澳规则衔接。首创港澳专业人才执业制度的集成化框架,细化工程建设、医疗等重点领域的规则衔接路径,准许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港澳药品和医疗器械。对接港澳仲裁规则,为港澳专业机构、人士提供便捷的纠纷服务。
监管服务升级 筑牢协同发展保障。建立港澳专业机构、人士日常联络机制以及培训计划,助力快速适应内地工作生活环境,设定执业认定和除名制度,完善内地与港澳协同监管机制,明确定期向港澳监管机构通报有关执业情况。
成效彰显:打造“政策—资源—服务”一体化示范标杆,释放湾区协同强劲动能
完善配套体系 政策落地精准高效。《实施办法》出台后,区司法局牵头制定《<实施办法>实施工作方案》;区住建局围绕制发港澳工程建设领域配套的操作指引和招投标活动工作指引;区卫健局围绕医疗领域印发执业注册工作方案;区规自局围绕城市规划领域制定执业指引等,推动《实施办法》推广落实工作在社会面广泛有序开展。
专业资源集聚 跨境服务活力迸发。工程建设领域共有10家港澳企业、141名港澳专业人士在南沙执业备案,南沙小学时代南湾扩建项目采用港澳工程模式;规划领域共有5家港澳企业、52名港澳专业人士在南沙执业备案,奥雅纳工程顾问(ARUP)等港澳企业深度参与规划设计工作;医疗领域南沙设立1家港资合作诊所,有8名香港医生办理短期行医,引进进口药械14种。
宣传服务提质 政策效能全面彰显。开展政策宣传活动 15场,通过政府网站及公众号发布解读信息累计395条,中央、省市媒体报道49条。粤港澳大湾区职称和职业资格业务一站式服务平台设立6个综合服务窗口,为粤港澳专业机构和人士提供咨询、受理等服务,港澳专业资源加速落地。
本次《实施办法》的制定与实践,为南沙在涉外法治领域的持续探索奠定了坚实根基。立足于此,南沙将持续深耕涉外法治改革创新领域,在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等领域布新局、探新路,着力推动粤港澳专业服务融合向更高水平迈进,以更强举措、更实成效推动粤港澳全面合作走深走实,为南沙打造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注入法治动能。
来源 | 南沙区司法局
原文链接:https://sfj.gz.gov.cn/xxgk/xxgkml/gzdt/jcdt/content/post_105332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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