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院和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发布涉物业纠纷治理白皮书(2024-2025年度)
时间:2025-11-12 文章来源: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基层强则国强,基层安则天下安。”社区是城市治理的基石,物业服务是连接基层治理与民生福祉的关键纽带。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快速纵深推进,小区治理呈现出纠纷增长、问题多样、矛盾交织的态势,化解涉物业纠纷是事关群众利益的“关键小事”,更是关乎基层治理的“民生大事”。11月6日,四川高院、住房城乡建设厅在自贡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共同向社会发布《涉物业纠纷治理白皮书(2024-2025年度)》,通报2024-2025年度纠纷涉诉情况,介绍纠纷治理亮点举措,并发布四川法院涉物业纠纷典型案例(第二批)以及涉物业纠纷治理典型事例。
会上,住房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谢伟介绍了住建部门在涉物业纠纷治理领域的工作概况及亮点举措,四川高院副院长吴涛通报了白皮书相关情况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和部署要求,四川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赵爱民通报典型案例及典型事例。自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自贡市荣县望景楼社区介绍了涉物业纠纷矛盾化解工作主要成效及经验做法,自贡中院、成都武侯法院、泸州龙马潭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分享了涉物业纠纷治理中各具特色的工作举措。发布会由四川高院宣教处处长余静主持。全国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省委政法委有关负责同志、自贡市各相关部门有关负责同志、部分中院及基层法院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多家媒体代表受邀参加发布会。
回望审视
涉物业纠纷基本情况
2024年至2025年9月,四川法院一审新收各类涉物业纠纷案件70796件,案件类型涵盖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业主知情权纠纷、业主撤销权纠纷,审结68765件,结案率为97.13%,万人成讼率较2023年度大幅下降,涉物业纠纷治理工作初显成效。
从结案方式看,四川法院2024年至2025年9月一审新收涉物业纠纷案件结案方式以调撤为主,调撤率为75.07%。从审判质量看,2024年至2025年9月,涉物业纠纷案件上诉率为3.43%,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较高。地方性法规适用案件数同比增长101.62%,其中《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适用同比增长84.16%,市级物业管理条例适用同比增长186.32%。
司法作为
多元共治与实质解纷的生动实践
四川法院深刻把握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的目标定位,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基层治理的总体安排部署,以实质化解纠纷为目标,积极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检察和解等多元解纷力量,将“枫桥经验”的精髓融入司法实践,构建起“前端源头预防、中端示范指引、末端协同赋能”的涉物业纠纷治理新格局。
(一)拓优源头治理,凝聚预防合力,构建源头共治新模式
一是突出党建引领,把准“着力点”。基层党组织作为基层的“神经末梢”,是化解矛盾的“主心骨”,把基层治理同基层党建结合起来,是实现基层善治不可或缺的核心力量。四川法院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治理大格局,“上下贯通、多方联动”打破治理壁垒的治理工作模式已初步形成。二是推动多元解纷,找准“切入点”。涉物业纠纷的复杂性、多变性和专业性决定了涉物业纠纷源头治理不是单一部门的“独角戏”,而是多部门协同的“大合唱”,四川法院积极入驻综治中心,促推解纷资源整合,与社工、住建等部门完善协同联动机制,不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三是依托枫桥法庭,瞄准“关键点”。枫桥法庭是嵌入基层治理的精密设计与战略部署,四川法院依托枫桥法庭建设,整合司法与基层治理资源,打通源头治理“堵点”,形成全域覆盖的治理网络,实现矛盾纠纷“小事不出小区、大事不出社区”的治理成效。
(二)拓优司法指引,赋能示范引领力,释放司法治理新效能
一是优化诉调对接,破“困局”。四川法院着力于将调解的“灵活性”与诉讼的“权威性”相结合,力求实现调解与诉讼的优势互补与无缝对接,以更小的成本、更短的时间寻求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双方的“最大公约数”,让每一个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速度”。二是优化示范引领,求“变局”。四川法院针对涉物业纠纷高频同质化的特征,打破“就案办案”的局限,不断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将司法功能从“纠纷终局裁判”延伸至“治理前端赋能”,从“办理”向“治理”跨越升级,力求实现“办结一案、解决一片”的良好效果。三是优化审理模式,开“新局”。多地基层法院积极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挑选一些邻里纠纷等群众感兴趣、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深入小区,就近开展以案说法,积极打破传统“一案一审、化解低效、治标不治本”的审理模式,不断开辟涉物业纠纷治理新路径。
(三)拓优协同增效,聚焦司法供给力,打造闭环治理新格局
一是从“后端诉讼兜底”到“前端协同共治”,走深走实“司法+属地小区”协同解纷模式。司法的“法”与小区的“情”“理”相结合,构建“司法专业赋能+小区内生治理”解纷模式,既能找到合法理、通人情的解决方案,又有利于修复受损的邻里关系,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从“个案化解”到“源头防控”,做实做优“司法+基层社区”协同解纷模式。基层社区是人民群众生活的基本单元,也是涉物业纠纷产生的“源头”和“聚合点”。各基层法院秉承着“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要求,推动形成“法院指导不越位、社区主责不缺位、解纷效能大提升”的协同网络,确保多数涉物业纠纷就地预防、就地化解。三是从“解纷”到“善治”,落实落细“司法+职能部门”协同解纷模式。司法的呈现不仅仅限于坐堂问案,更需要通过司法建议和司法协作形成解决矛盾的合力,实现从“治已病”到“防未病”、从“松散”到“紧密”、从“我管”到“都管”的协同共治。四川高院联合成都武侯法院、成都中院就调研中发现的多项问题向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出司法建议书,促推涉物业纠纷属地化解原则落地,确保各地已经建立的涉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得以实质性运行。
未来展望
凝聚合力构建基层治理新格局
“民有所盼,我有所行。”当前,我国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阶段。面向未来,四川法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精神为引领,按照省委、省政府对基层治理的总体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社区居民急难愁盼问题,以“夯实民生基础、提升治理效能、构建和谐社区”为核心导向,进一步打破治理壁垒、激活治理动能、优化服务供给,构建与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住房城乡建设厅顶层统筹的“1+4+N”协同治理体系,切实以涉物业纠纷治理的“小切口”撬动四川基层社会治理的“大提升”,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政策保障,推动涉物业纠纷治理“从有效化解”向“长效善治”跨越,真正将“物业服务优质、业主生活舒心、社区治理和谐”的美好愿景变为现实。
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点评
全国人大代表、自贡市沿滩区联络镇高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曾道群:“小物业,大民生”,物业纠纷一直是民生关注的重点。近年来,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多元化解物业纠纷渠道,妥善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此次召开的涉物业纠纷新闻发布会问题聚焦、内容详实、亮点纷呈,既发布了全省法院涉物业纠纷十大典型案例及十大典型事例,又分享了基层部门、社区关于物业纠纷治理的经验做法。这些都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司法智慧赋能社会治理的生动缩影。
四川天府社区建设研究中心主任、住房城乡建设厅物业专家伍三明:四川高院此次发布的涉物业纠纷治理十大典型案例及典型事例,是继去年7月发布相关典型案例后的进一步深化,体现了人民法院在物业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中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的战略定力。值得关注的是,本次发布在典型案例基础上,创新性地纳入“典型事例”,这在全国范围内属于先行之举。如果说典型案例为纠纷处理树立了裁判“尺子”,那么典型事例则提供了化解矛盾的实用“法子”,二者刚柔相济,形成了一套有机结合的“组合拳”,生动诠释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治理中的实践精神。去年发布的案例已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反响,为政府部门、街道社区等多方主体化解物业纠纷提供了重要参考。相信对今年这批案例与事例成果的系统运用,必将为全省物业纠纷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原文链接:http://scfy.scssfw.gov.cn/article/detail/2025/11/id/90655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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