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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调解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时间:2025-11-12 文章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法律是冰冷的条文,但司法可以充满温度。”10月16日,宁国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承办法官通过“背对背+面对面”的灵活调解方式,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为亲情维系留下温暖空间,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李女士和王先生于2007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双儿女。2019年,双方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约定子女由李女士抚养,王先生按月支付抚养费。然而,随着王先生经济状况出现恶化,抚养费支付逐渐变得不及时,原本平静的离异家庭再起波澜,双方矛盾不断激化。为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李女士一纸诉状将王先生诉至宁国市法院,要求其支付拖欠的抚养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梳理案情,发现案件事实清楚、争议焦点明确。但法官并未简单追求“一判了之”,而是敏锐地意识到,家事纠纷兼具法律与情感双重属性,若直接判决可能进一步加剧双方对立情绪,甚至对子女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案结事了人和才是家事审判的最终目标。”承办法官秉持这一理念,决定将“调解”作为化解纠纷的首要途径。

  调解工作伊始,法官采取“背对背”沟通模式,分别与李女士、王先生进行深入交流。在与李女士沟通时,法官耐心倾听其抚养子女的压力与担忧,给予情感上的理解与疏导;面对王先生,法官则着重释明《民法典》中关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抚养义务的法律规定,明确指出“抚养义务不因父母离婚而免除”,同时也关切地询问其当前的经济困境,引导其理性看待纠纷。

  在双方情绪逐渐平复后,法官适时组织“面对面”调解。调解现场,法官始终将“子女健康成长”作为核心切入点,“纠纷的解决不能只看眼前的抚养费数额,更要着眼于孩子未来的成长环境。法律的底线必须坚守,但支付方式可以灵活协商。”法官的话语直击问题关键,让双方当事人陷入沉思。随后,法官结合双方实际情况,提出了多项灵活的支付方案供双方参考,引导他们从“对抗”转向“合作”。

  经过承办法官的多番耐心调解,王先生深受触动,表示将克服自身经济困难,优先保障孩子的抚养费用,并承诺尽快结清拖欠的抚养费。李女士也对王先生的处境表示理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案件圆满解决后,双方当事人均对宁国市法院高效、温情的调解工作竖起大拇指。

  未来,宁国市法院将继续坚持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原则,不断创新调解方法、优化审判机制,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同时,用司法温情化解当事人的心结,为构建和谐家庭关系、维护社会稳定贡献司法力量。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11/id/90672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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