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之以“情” 刚柔并济促执行
时间:2025-11-12 文章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近日,芜湖市鸠江区法院全面深入调查追踪被执行人财产流向,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金某某与伍某某原系朋友关系,二人经常有业务往来,因而关系匪浅。 2023年,伍某某之子利用其母亲关系便利,拿到了金某某的手机,却因阅历不足、防诈意识匮乏,在金某某手机消费 36000元。金某某与伍某某第一时间前往派出所报警,公安部门当日即以电信诈骗立案并调查。为了弥补儿子的过失,伍某某向金某某出具欠条,承诺分期支付。后因伍某某未按期履行,金某某向鸠江区法院提起诉讼并在2025年7月中旬判决书生效后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尚未来得及梳理案件时,金某某便连续多日、每天数次地拨打法官电话,并强调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湾沚某银行的账户内有15万存单。尽管网络查控系统反馈被执行人在该行没有开户信息,且被执行人并不能确定该存单是否仍存在。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还是决定前往银行进行核实。经过银行查询,伍某某在该行的价值15万的存单,已于2025年6月底销户。本以为该存单已不存在执行价值,但经过执行法官详细比对时间信息后发现,伍某某在签收判决书的次日便前往该行办理了销户手续。考虑到伍某某可能存在转移财产的恶意,为了避免伍某某再次转移财产,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对其名下房产进行查封,并以申请执行人愿意和解为由,多次劝说其到院解决案件。经过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如约来到了执行调解室,但却坚决表示没有能力履行,即便将司法拘留决定书放在她的面前,她依然态度强硬。
“你在收到判决书之后第二天就把15万取走,但却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36000元,你知道自己的行为性质吗?知道可能会涉嫌犯罪吗?如果认定你的行为构成犯罪,将来可能会对你儿子的未来造成一定的影响……”终于,在听到可能会影响孩子的前途以后,伍某某作为母亲的内心有了些许动摇。执行法官趁热打铁,告知其只要履行了法律确定的义务,本案就彻底结束且不会对她和孩子造成任何影响。
申请执行人也在此时表示,愿意看在多年朋友的情分上,同意被执行人分期履行,被执行人也承诺一定会按时履行、绝不逃避义务。至此,该案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11/id/90693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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