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法律时评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律常识

法护“未”来丨红叶映初心:为了孩子的未来

时间:2025-11-12 文章来源: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十月的四平,红叶铺就的小路如一匹铺展的丹红锦缎,蜿蜒向远。

  10月28日上午,当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保护审判庭法官和法官助理走出法庭时,两人脸上的笑意,与路边燃得正盛的红叶相衬相映,一场变更抚养权纠纷,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终于画上了句号。

  法庭内的场景还历历在目。原告徐某落座时,攥着的衣角像被拧成麻花的棉线,紧绷的弧度里藏着满心焦灼,声音略带颤抖:“孩子跟我在黑龙江生活好几年了,早就习惯了那边的环境,现在就盼着能把户口迁过去,顺利办理学籍。”

  被告虽未到场,但代理人转述了被告的顾虑:“担心孩子跟母亲生活后,与父亲的感情会疏远。”

  法官没有急于下结论,放缓语速说:“咱们今天坐在这里,核心都是为了孩子的未来。”他翻开卷宗,指着孩子在黑龙江学校的成绩单和班主任的评语,那一页页字迹,如同破土的春笋,节节攀升透着蓬勃生机:“你们看,孩子在这边成绩稳步提升,老师也说她性格开朗,这离不开母亲的悉心照料。”

  随后,法官拨通了被告的电话,语气诚恳如三月暖阳,熨帖着听筒两端的心房:“变更抚养权不是切断父女联系,而是给孩子更稳定的成长环境。法律会保障你的探视权,你随时能看望孩子,孩子的成长也需要父亲这棵‘大树’的遮风挡雨。”

  电话那头的沉默渐渐消散,被告的语气从最初的坚冰般冷硬,逐渐变得温润。法官趁热打铁,细致讲解了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和方式,又耐心解答了户口迁移的相关流程,如细雨润田,悄无声息化解着双方心中的隔阂。

  “法官,我同意变更抚养权,抚养费我会按时支付!” 电话里传来被告豁然开朗的答复。

  原告徐某猛地抬起头,眼眶泛红,声音里的激动如决堤的春潮,难掩喜悦:“太感谢您了,这么快就解决了压在我心中多日的一块的大石头,孩子终于能安心上学了!”她脸上的愁云如同被暖阳驱散的晨雾,露出了释然的笑容。

  原告离开法庭后,望着她远去的背影,法官笑着说:“一切为了孩子,希望她能健康成长。”

  红叶映照下,法官的笑容如红叶上的晨露,这笑容里,藏着司法为民的初心,更藏着对未成年人的深切关怀。每一次竭力调解,都是为了让亲情“归位”,如同这秋日红叶,虽经风霜,却依旧绽放着温暖的光彩,如同寒夜中的灯塔,照亮孩子成长的坦途。

  

  


原文链接:http://jlfy.e-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11/id/904997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免责声明 | 文化旅游项目简介 | 网站地图 | 本网招聘 |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律时评网 w.fl-sp.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29985号-19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303109928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lyscfzdy@163.com  客服QQ:3420238713 通联QQ:2135697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