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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起纠纷 诉前调解化矛盾

时间:2024-12-20 文章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凤台县法院诉前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既有效、及时的化解了双方矛盾,也节约了司法成本。

  2020年1月18日,原告刘某某与被告王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双方约定签订过户手续后支付尾款,房屋办理过户后,被告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不支付剩余的10000元尾款,原告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尾款10000元并支付违约金。

  立案人员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随即将该纠纷推送给特邀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调解员通过分开说理、逐个谈话的方式,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并为其释法明理。经过多番沟通协商,双方当事人各自作出让步,就偿还剩余款项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最终,被告当场履行剩余尾款,原告放弃违约金并申请撤诉,二人握手言和。至此,一场由房屋买卖引发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原文链接:http://ahfy.ah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4/12/id/830090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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