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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促履行 真情致谢送锦旗

时间:2022-08-04 文章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8月1日,凤台县法院执行局值班接待室内,两个执行案件申请人分别向执行干警送上致谢锦旗,对执行干警高效、务实维护其合法权益表示感谢。

  申请人刘某与被执行人周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凤台县法院判决生效后,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刘某向执行法官提供周某某和其前妻共同经营一家商铺,每月收入颇丰的执行线索。得知这一情况后,执行法官来到周某某经营的商铺,从外围详细了解周某某店铺的经营现状,搜集了周某某在店铺内忙前忙后的证据,于次日直接将周某某拘传至法院。在法院周某某辩解其与妻子已经离婚,商铺实际是其前妻在经营,其没有收入,执行法官一方面出示证据,一方面检查被执行人周某某的手机中支付宝、微信等账单资金流水,最终在确凿的证据和被司法拘留的双重压力下,周某某承认其和前妻共同经营商铺的事实,并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申请人刘某的胜诉权益得到了及时兑现。

  申请人李某与被执行人吴某原系夫妻,后双方协议离婚,并约定双方购买的房屋归儿子所有,房屋贷款由吴某偿还,但是吴某却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无奈李某将吴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偿还其先期垫付的房屋贷款。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吴某仍然拒不配合执行,执行法官遂对吴某采取拘留强制措施。拘留期间,吴某感念买房毕竟是为了自己儿子,且也尝到了不履行义务的苦头,便委托亲属主动联系法院,履行了自己的还款义务,至此李某的权益得以维护。

  

  


原文链接:http://a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8/id/68308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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