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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辉”同行丨法官巧用“旭辉工作法” 解村民内心“土”疙瘩

时间:2024-07-23 文章来源:山西长安网 作者:佚名

  自应县人民法院开展学习韩旭辉同志先进事迹专项活动以来,全院干警积极将“旭辉工作法”灵活运用于工作实践中,不断深化学习成果,提升工作效能。近日,应县人民法院法官霍卫东巧用“旭辉工作法”妥善审结了一起涉农土地经营权纠纷案件,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案情回顾

  原告诉称,多年前其与父亲共同承包了应县义井乡范店村的耕地2.95亩,2011年,原告及原告的父亲将该块土地流转给村委会,后村委会补偿原告和原告父亲地名为北洋的6亩土地,原告父亲去世后,原告将该地让同村的同胞异姓兄弟刘某代耕。2021年,刘某将代耕地中的2亩卖给了外村薛某父女二人盖了养殖场。因刘某无权处分,原告要求刘某、薛某父女停止侵害、恢复土地原状。

  被告刘某辩称,流转给薛某父女的2亩土地是自己开荒开出来的土地,流转情况村委会可以证明。被告薛某也称自己流转过来的土地不属于原告承包经营。

  巡回审判

  审理法官考虑到案件中需要到庭的当事人大都在范店村,且被告申请的多位证人均在该村里居住,现在正是农忙时节且到法院开庭路途遥远,十分不便,遂决定将庭审“搬”到村委会。

  开庭当天,一场不期而至的大雨并没有打断审判团队一行五人现场庭审的节奏,在庄严的国徽及带有“应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字样的红色横幅下,拉开了巡回法庭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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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式开庭前,原村委会干部、耕地相邻经营权人、街坊邻居作为证人也纷纷来到了村委会准备出庭作证。

  庭审中,法官认真听取了当事人的诉辩意见,详细询问调查了案件相关事实,有效引导当事人充分举证、质证、辩论和陈述,到庭的证人也一五一十地向法庭说明他们知道的实际情况。随后,法官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把每一份证据能够证明的事实,每一句陈述和抗辩是否可以印证的证据,每一个证人证言需要证明的目的一一现场予以释明。

  庭审气氛紧张、争执激烈。窗外,雨还在哗啦啦地下着,但仍有不少当地群众在屋外围观,显然,滂沱的大雨并不能阻碍村民们对庭审的好奇和法庭厘清是非对错的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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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后,法官察觉到原被告之间的对抗没那么激烈了,遂“趁热打铁”,巧用“先坐旁听席再坐审判椅”的“旭辉工作法”,淡化作为审判者的身份,同原告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唠家常、话心结,后针对被告提供的证据、证人的证词与原告进行了详细分析,向其认真阐述了法律关系与诉讼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又站在原告的角度分析如何化解矛盾才能实现最优解。经过一番努力,最终做通了原告的工作,原告当庭表示愿意撤回起诉,不再主张权利,愿私下与被告协商解决。至此,涉农土地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村民心里面的“疙瘩”也解开了。

  下一步,应县人民法院将继续践行“旭辉工作法”,不断丰富新时代“枫桥经验”新内涵,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不断深化诉源治理,持续延伸司法触角,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将审判庭搬到田间地头、村委会、社区等,切实做到“哪里有群众需要,司法的脚步就走向哪里”,推动县域社会治理工作纵深发展。

  来源:应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原文链接:http://www.sxpeace.gov.cn/article/a7aeac976132455b97abd264962dd2f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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