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谯城法院:联动配合助执行 拘传罚款促执结

时间:2022-07-21 文章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7月17日,执行110干警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称法院一案件的被执行人孙某被临时控制,请及时来处理。执行110干警挂了电话后,立即前往临控地点,顺利的与公安机关完成交接工作并将孙某拘传至执行局。

  2017年至2018年期间,被执行人孙某从申请执行人李某处赊购钢材,后经双方结算,孙某共拖欠李某钢材款合计33700元并出具了欠条,约定了还款期限。还款期限到期后,经李某多次催要,但孙某拒不偿还钢材款。经法院审理查明事实后,判令孙某在规定期限内偿还李某钢材款33700元。

  判决书生效后,因孙某仅偿还了部分钢材款,剩余的14000元货款拒不偿还,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线下调查暂时未发现孙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多次电话督促孙某主动履行义务,但孙某一直未到庭履行义务。案件终本后,执行干警将孙某的详细信息报送至公安机关,请求协助对孙某采取临时控制强制措施,在公安机关的不懈努力下,最终将孙某控制到案。孙某见再无躲避的可能。当天下午,孙某偿还了李某钢材款7000元并缴纳了罚款5000元,剩余的7000元钢材款与李某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原文链接:http://a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8013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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