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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空”调解化纠纷 主动回访暖人心

时间:2022-07-21 文章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我已经收到第一期货款7000元,没想到案件都已经调解结案,法院还主动关心履行情况,真的太暖心了!” 7月14日,天长法院承办法官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进行电话回访,得到肯定答复。

  2018年2月,被告扬州某包装纸业有限公司(下称纸业公司)因生产需要向原告天长市某包装公司(下称包装公司)采购纸板业务,双方签订《纸板购销合同》一份。合同签订后,包装公司按约供应纸板。截止2021年6月,经对账,纸业公司共欠货款3.6万余元,双方订立还款计划,约定分期还款,但纸业公司迟迟未履行,包装公司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仔细查阅卷宗,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得知纸业公司在审理期间主动偿还了1万元货款。因案件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为减少企业诉累,免去纸业公司来回奔波之苦,承办法官决定组织网上调解。经过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在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纸业公司于7月10日、8月30日分两期付清剩余货款。承办法官在线出具了调解书,并将正式调解书线上送达至双方当事人。至此,案件成功“隔空”化解。当天,承办法官为了解该案履行情况,主动致电包装公司询问,遂出现开头一幕。

  

  


原文链接:http://a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8045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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