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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支持起诉找到最佳监护人 重庆璧山推动出台无户籍未成年人快速落户联动机制

时间:2024-06-29 文章来源:中国长安网 作者:佚名

  生父“查无此人”,生母拒不抚养,出生便被遗弃的女童月月(化名)一直由民政局临时监护。因为无出生证明、无弃婴身份,月月快3岁了仍无法落户。近日,经重庆市璧山区检察院两次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月月终于有了最佳监护人。

  

  2020年5月,月月的母亲王莉(化名)与网友同居后怀孕,2021年6月在家中生下月月,后将其遗弃。2022年8月,公安机关几经辗转找到王莉,以其涉嫌遗弃罪立案侦查,璧山区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由于没有更多身份信息,无法找到孩子的亲生父亲,而孩子母亲又拒绝抚养,孩子只能由区民政局临时养育并监护。”璧山区检察院“莎姐”检察官张瀚尹说,王莉在生育次日便将月月遗弃,导致月月处于危困状态,且直到现在她都拒绝承担抚养责任,可以依法对其启动监护干预程序。

  考虑到回归原始家庭更有利于月月成长,月月的外公、外婆也主动提出愿意承担抚养义务,2023年6月,经璧山区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法院依法判决撤销王莉监护人资格,指定月月的外公外婆为其监护人。

  2023年11月,张瀚尹在回访时发现,月月的外婆因患病正在接受治疗,一家人的生活全靠年迈的外公卖水果维持。因月月的外公外婆无法实际履行监护职责,月月仍由璧山区民政局临时监护。

  “月月快上幼儿园了,连户口都没有,落户必须由法定监护人亲自办理。”“一直这么僵持下去,孩子也无法享受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今年3月,璧山区检察院会同该区民政、法院、公安等部门,就月月的监护问题召开联席会。经各方协商,认为由璧山区民政局承担监护职责,对月月的成长最为有利。

  今年4月,璧山区民政局向当地法院申请撤销月月外公外婆的监护人资格,璧山区检察院再次支持起诉。法院经判决,指定该区民政局为月月的监护人。同月,王莉因遗弃罪被判刑。

  “户口能使未成年人及时享受相关权益,落户是给孩子的一份看得见、摸得着的保障。”璧山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荣莉表示。

  据悉,今年以来,在璧山区检察院和该区公安局、民政局、卫健委等部门的努力下,璧山区已建立无户籍未成年人快速落户联动机制,成功推动15名符合条件的无户籍儿童解决落户问题。


原文链接:http://chinapeace.gov.cn/chinapeace/c100058/2024-06/28/content_127343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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