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酒劲冲关逃避临检 治安处理变刑事处罚
时间:2024-05-25 文章来源: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日前,经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新罗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黄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今年2月,黄某某在自己家中饮酒后,驾驶摩托车到位于小洋的夜市去接朋友,行驶至某路段时发现前方有交警临检。为逃避检查,黄某某驾车右转逃跑,在逃跑过程中碰撞停靠在路边的一辆轿车,继而车辆失控向前滑行,撞到路边开烧烤店的陈某某,造成车辆损坏和陈某某轻伤二级的后果。经检测,黄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6.62mg/100m1,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黄某某醉酒驾驶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面对交警部门临检,借着酒劲意图“冲关”逃避,更是错上加错,其行为由“情节显著轻微”变成了“情节严重”,从治安处理变成了刑事处罚。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被告人黄某某造成了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属于从重情节,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肖敏)
责任编辑:林少颖
原文链接:http://www.pafj.net/html/2024/gedidongtai_0524/4321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