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覆盖 加强指引 标准统一 ——晋中市构建合法性审查“四梁八柱”机制体系
时间:2025-09-16 文章来源:山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为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晋中市司法局近期系统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协议四大领域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引,实现关键行政行为审查机制“全覆盖、标准化、精细化”,为依法行政构筑了坚实的制度屏障。
制度体系全域贯通 审查机制“无死角”
明确主体:结合县乡合法性审查改革试点工作,明确了市、县(区、市)、乡镇(街道),以及市、县(区、市)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的合法性审查责任主体。
明确流程:结合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和工作实际,明确了“材料受理→初审补正→实质审查→意见反馈→归档管理”五步标准化流程,明确了各类审查材料清单。
明确时限:为进一步提升审查工作效率,确保审查工作质量,明确了四大领域事项的合法性审查时限,同时规定了预防、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形下的“绿色通道”。
清单要素精准管控 审查内容“零容忍”
四大领域审查工作指引从制定主体、制定权限、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程序等方面规范了审查内容,同时在合法性审查过程中实施“负面清单”管控,比如在行政规范性文件认定方面明确了17类排除情形和9类特殊情况认定情形,内容方面规定严禁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减损权益、增设证明等23类行为。规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应当聚焦程序合法性,严格审查“单人执法”“超期办案”“证据链缺失”等八方面问题。规定行政协议禁止违规担保、固定回报承诺、价款支付违法等行为,还特别规定了仲裁条款无效。
多元协同赋能增效 审查方式“多元化”
加强审查力量:规定合法性审查机构应当配备法学本科或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专门从事合法性审查工作,可以引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外部力量协同审查。
创新审查方式:针对争议较大事项,合法性审查过程中可以通过实地调研或者召开座谈会、听证会、专家论证等方式进行充分审查论证。
注重风险联防:强调在合法性审查过程中,注重与公平竞争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衔接,确保各类行政行为合法合规、风险可控。
刚性约束闭环管理 审查效力“硬挂钩”
明确审查刚性:规定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行政协议等“不得提交审议、不得作出决定”。
加强动态跟踪:审查事项如遇上位法律法规、政策依据调整变化,需重新进行合法性审查,同时规定起草单位未完全采纳审查意见须单独说明理由。
规范档案管理:规定合法性审查事项实行“一案一卷”归档,并符合保密工作要求。
四大领域工作指引的同步出台,标志着合法性审查工作实现从“单点突破”到“系统集成”的关键跃升。晋中市司法局将持续开展审查人员专项培训,切实提高合法性审查水平,以制度刚性守护法治生命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