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法律时评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律监察

购买乐器不付款 当庭给付达协议

时间:2022-07-15 文章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天长法院成功调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李某当场给付3万元,余款达成分期还款调解协议。

  李某从事乐器教学和销售等业务,自2015年起,陆续在原告天长市某民族乐器有限公司(下称乐器公司)处订购古筝。截至2021年9月,双方经对账,李某尚欠古筝款13万余元。后来,乐器公司多次催要,李某拒接电话、拒不露面,分文未付。无奈,乐器公司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接案后,认真查阅相关卷宗,并电话询问李某不还款原因。李某称资金周转困难,希望分期还款。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开庭当天,承办法官先组织庭前调解。调解中,承办法官一边告知李某买货付款天经地义,一边劝说乐器公司能够给予理解,适当放宽还款期限。最终,乐器公司同意分期还款,李某当庭给付3万元。双方签订调解协议,握手言和。至此,案件成功调结。

  

  


原文链接:http://a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78736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免责声明 | 文化旅游项目简介 | 网站地图 | 本网招聘 |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律时评网 w.fl-sp.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29985号-19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303109928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lyscfzdy@163.com  客服QQ:3420238713 通联QQ:2135697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