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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起纠纷 法官上门调解唤亲情

时间:2022-07-15 文章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赡养老人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但现实生活中,子女因家庭矛盾或财产纠纷等原因而忽略老人赡养的情况也时常发生。近日,鸠江区法院就圆满调撤了这样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

  原告齐某是一位独居老人。今年4月份因意外跌倒后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除每月200多元的养老保险外,无其他收入来源。跌倒后,一直是小女儿负责照顾齐某,后子女间因赡养问题发生纠纷,照顾了她两个多月的小女儿也不想再管了。无奈之下,齐某只能起诉要求三名子女每月支付1500元的赡养费。经了解,齐某的三名子女均有稳定收入来源,只因齐某名下及其老伴遗留的房产继承问题引发矛盾。

  看似简单的赡养费纠纷,家事法官并没有一判了之。为了妥善解决齐某的赡养问题,化解亲情纠纷,家事法官多次联系社区,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上门调解。调解中,家事法官从法律、伦理、亲情的角度耐心与双方交流谈心,劝说三名子女各尽孝心,切勿攀比,并告知他们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与财产继承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在继承中获利较多的一方也当多尽一份心,共同把老人的晚年安顿好,以免留有遗憾。经过家事法官的耐心劝说和调解,三名子女最终握手言和,纷纷表示一定妥善照顾好老人,尽到为人子女应尽的义务。看到这一幕,齐某爬满皱纹的脸上也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该案的调解,不仅解决了老人的赡养问题,更修复了破裂边缘的家庭关系,是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理念的充分体现。鸠江区法院将继续聚焦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效率和温度。

  

  


原文链接:http://a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7873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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