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执行 被拘留后偿欠款
时间:2022-07-15 文章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界首市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刘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执行措施,迫使其偿还了欠款,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原告吴某与被告刘某系朋友关系。2019年3月份被告以做生意资金周转不开为由向原告借款共计20万元,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和利息。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失去诚信未有还款。原告向被告催要此款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刘某拒不履行,原告吴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向刘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刘某履行还款义务。刘某收到上述法律文书后,既不履行还款义务,也不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东躲西藏规避执行,并将其银行存款转移。因其有能力履行而对抗执行,近日,界首法院依法对刘某实施司法拘留十五日。
拘留期间刘某交清了全部案款。申请人吴某对刘某也表示了谅解。鉴于被执行人刘某积极履行义务,认错态度诚恳,界首法院决定对他提前解除拘留。
原文链接:http://a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79399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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