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新疆探索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
时间:2022-06-29 文章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自治区民政厅社会救助局举行沟通协调会,共同探讨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民政社会救助互动衔接工作机制,推动全区法院与社会救助职能部门加强协作,力争实现对救助群体救助效果最大化。
该机制要求充分发挥联动救助优势,因案制宜、精准高效、应救尽救,主动帮助救助对象解决生活困难、改善生活条件。
该机制明确,人民法院对于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给予司法救助后,经初步审查,认为可能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要及时将调查核实情况移送相关民政部门。民政部门依据政策规定予以核实,符合条件给予社会救助的,要及时向人民法院反馈社会救助情况。
新疆高院与自治区民政厅社会救助局达成共识,要求全区各级人民法院与同级社会救助职能部门以司法救助案件为切入点,切实解决救助申请人实际困难,推动新时代救助工作融合发展。就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问题,要明确各自职责,着力开展协助配合,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实现对救助对象的信息共享、规划共商、措施共举,以实际行动保障救助群体权益。
原文链接:http://x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6/id/67268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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