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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付抚养费 法院强制扣款促履行

时间:2022-12-13 文章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10月24日,在定远法院调解室拿到执行款的申请执行人吴某不停地向执行法官表达谢意。

  家住定远县的张某与吴某因感情不和,经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女跟随其母吴某生活,其父张某每月向女儿张某某支付抚养费80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在支付了1年的抚养费后,便以周转困难为由拒绝继续支付抚养费。2022年9月,生活困难且身患慢性病的吴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经查询,没有发现张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经执行干警多方寻找,张某因长期在外行踪不定,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10月20日,吴某给执行法官打来电话,称找到张某的财产线索了,此时,张某已经4年多没有支付女儿的抚养费了。执行干警立即驱车来到张某户籍所在社区,就吴某反映的张某在该社区享有拆迁利益的执行线索进行核实,发现张某确实享有拆迁安置房屋款,干警遂当场将协助扣留拆迁补偿款的执行法律文书交给了当地拆迁部门。没有想到,短短几天之后,10月24日,早已失踪已久的张某竟主动来到该院将拖欠的42000抚养费如数交给申请人吴某,并保证今后将按约按时履行抚养义务,绝不再拖欠抚养费。至此,这起历时4年多的抚养费纠纷得到了妥善化解。

  

  


原文链接:http://a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10/id/69769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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