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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江区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依法保障被执行人基本生活需要

时间:2022-12-13 文章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芜湖市弋江区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平衡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和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实现了案件执行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章某某既系弋江区法院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也系多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章某某多次向法院表示愿意偿还欠款,但因其常年患病,经济条件较差,无力清偿全部欠款,其表示正在积极通过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用于清偿债务。近日,章某某作为申请执行人向弋江区法院申请对管某某、潘某某强制执行,经法院有力执行后,被执行人管某某、潘某某履行了一百九十余万元债务。

  在对这一百九十余万元的执行款进行分配时,章某某表示其身体状况较差且负债较多,希望能预留部分执行款用于看病生活。执行法官认真倾听章某某的诉求后,认为章某某虽负债未清偿,但应依法保留其生活必需费用,故召集了章某某的债权人24人到庭,积极地与24名债权人沟通,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最后章某某的债权人均表示理解章某某的难处,纷纷签署笔录同意预留部分执行款给章某某。事后,章某某向法院送来了感谢信,对法院善意文明执行的行为表示感谢,表示今后会努力追索债权,尽快清偿全部债务。弋江区法院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努力追求良好的执行效果。

  

  


原文链接:http://a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11/id/69992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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