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法律时评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律监察

谯城法院:债务转让拒付利息 强制拘传促和解

时间:2022-09-27 文章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2020年5月,被执行人李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从申请执行人张某处借款100万元,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及利息,在借款即将到期时,经张某、李某及李某的债务人三方协商将上述借款100万元转让由李某的债务人杨某承担。三方在签订债务转让协议书后,张某向李某催要利息,但李某拒不偿还。法院在审理查明事实后,判令李某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张某利息10万元。

  判决书生效后,因李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立即启动对李某名下财产的调查,经调查发现李某名下除有一处已被另案查封的房产外暂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多次与李某电话联系,督促其主动到庭履行义务,但李某拒不到庭协商还款事宜,躲避执行。

  近日,执行法官找到李某并迅速将其拘传至执行局。在羁押期间,执行法官耐心向其阐明拒不履行义务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在一段时间的思想斗争下,迫于执行压力,李某表示想与张某协商,在一番协商后,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李某在缴纳罚款5000元后被解除强制执行措施。

  

  


原文链接:http://a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9/id/692649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免责声明 | 文化旅游项目简介 | 网站地图 | 本网招聘 |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律时评网 w.fl-sp.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29985号-19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303109928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lyscfzdy@163.com  客服QQ:3420238713 通联QQ:2135697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