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法院:“失信”“限高”威慑大主动履行促执行
时间:2022-09-27 文章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2019年被告向原告借款,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拒不还款,原告将被告起诉至法院。一审后被告不服判决,向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中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偿还原告借款共计73000元。
9月7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希望其尽快履行义务,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对其采取“纳入失信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得知被“拉黑”将严重影响自己的生意,在资金周转等方面受到限制和影响,被执行人内心十分慌张。
面对执行的强压,被执行人于9月19日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将全部欠款履行完毕,该案圆满执结。
原文链接:http://a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9/id/69318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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