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运费拒支付 法院调解化纠纷
时间:2022-09-20 文章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滁州市琅琊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窦某某经营的工程车队为周某承接的工程运输土方。工程结束后,周某向窦某某出具一张欠条,约定支付运费期限。到期后,周某支付了部分运费,剩余53498元运费未支付。后窦某某多次催要,周某推诿搪塞拒绝支付运费。2022年8月22日,窦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调解员详细了解案情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中,周某表示受疫情等因素的影响,工程量减少,资金回笼困难,一时间无力支付运费。调解员一边向周某释法明理,告知其拖欠运费的后果,一边向窦某某说明周某目前困难情况,提出运费支付方案。经过耐心调解,双方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周某于9月15日前一次性给付窦某某运费53498元。
原文链接:http://a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9/id/691321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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