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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寻衅滋事!7人被判刑!

时间:2022-09-06 文章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8月31日,和县法院对张某某等7名被告人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某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两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其他参与聚众斗殴犯罪的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至一年不等刑罚。

  本院审理查明,2021年10月29日,被告人张某某与孙某某为逞强斗狠,各自邀集多人,在和县历阳镇农博城旁“好先生”KTV店外路段持钢管、甩棍等械具进行斗殴,斗殴致参与者邵某某左手掌骨折,轻伤二级。此次斗殴,张某某一方共4人参与,孙某某一方共6人参与。孙某某等3人已另案判处,至本案宣判,涉聚众斗殴的10人已全部获刑。另查明,自2021年下半年以来,被告人张某某在和县历阳镇、香泉镇等地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威胁恐吓他人、强拿硬要占用他人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实施寻衅滋事犯罪三起。

  7名被告人到案后对所犯罪行均供认不讳,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公诉机关对7名被告人提出的量刑建议均获采纳,本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及各被告人具有的量刑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原文链接:http://a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9/id/68975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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