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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心聚力 开拓创新——检察监督试点场所“智能视频巡查系统”协调会在内蒙古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召开

时间:2022-09-02 文章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作者:佚名

  为扎实推动检察监督与戒毒执法的有效衔接,实现精准监督、智慧管理,8月26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戒毒管理局组织召开了检察监督试点场所“智能视频巡查系统”协调会,呼和浩特市检察院检委会专员梁群、赛罕区检察院分管领导及市、区两院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在家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驻呼直属戒毒所相关领导参加会议。会议由戒毒管理局政委兰国章主持。

  兰国章政委指出,在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试点开展检察监督,是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自治区检察院和司法厅检察监督试点部署的具体举措,是推进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执法规范化的有利抓手,是有效维护戒毒场所管理秩序和戒毒人员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戒毒管理局作为试点场所的上级主管机关应树立严格执法、接受监督的意识,相关业务部门要结合“智能视频巡查系统”做好视频监控利旧和助新工作,全力配合人民检察院的戒毒执法监督工作。试点戒毒场所要积极与试点地区人民检察院沟通协调,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视频点位,全力推进“智能视频巡查系统”的落地落实。

  梁群专员表示,推进司法行政戒毒场所试点检察监督工作,对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行政检察与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部署实施“智能视频巡查系统”是推动跨部门合作行政检察工作的创新模式,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检察监督的工作质效,有助于为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提供辅助决策支撑,是促进形成综合治理社会合力的有益探索。

  赛罕强制隔离戒毒所、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主要领导就检察监督试点工作交流了意见。

  与会人员还参观了自治区戒毒管理局指挥中心,观摩了“智能视频巡查系统”的现场演示,并就“智能视频巡查系统”的监督点位、工作机制、涉密处理等内容进行了深度交流。大家一致认为,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戒毒机关进一步加强了双方工作联系和沟通交流,未来将通过“智能视频巡查系统”的试点运行,不断促进戒毒民警规范履职,提升工作质效,在协作配合和监督制约中,实现依法执行和检察监督的双赢多赢共赢。

  


原文链接:http://sft.nmg.gov.cn/fzgz/jdgl/202208/t20220830_21210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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