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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执行促和解 当场给付10万元

时间:2022-09-02 文章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8月23日,滁州市琅琊区法院执行干警面对独自在家带娃的被执行人黄某,同意其安置好孩子后再到法院商量还款事宜,该院善意执行促成案件达成和解协议。

  钟某某与黄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分期给付欠款30万元及利息。奈何黄某一直不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钟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月23日,执行干警一行来到黄某家中,并顺利在小区内找到黄某名下车辆。得知要扣押车辆,黄某表示愿意配合。“小孩一个人在家我不放心,我先把他送朋友家去,再跟你们回法院行吗?”考虑到黄某的孩子年幼,执行干警当即决定派一名干警跟车,陪同黄某送孩子。随后,送完孩子的黄某主动将车辆开至法院。在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下,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黄某一次性给付10万元,余款限期付清。

  

  


原文链接:http://a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8/id/68849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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