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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拘传促和解 当场给付保民生

时间:2022-09-02 文章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南陵县法院成功将被执行人管某拘传至法院,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管某主动与周某协商,并当场履行完毕。

  事情还得从2019年12月说起,汪某需翻新自家房屋,找到管某负责具体实施,周某应管某邀请到该施工场地做工。在施工过程中周某不慎从一楼楼顶摔了下来,导致身体受伤,经司法鉴定伤残等级评定为九级。因赔偿事项双方始终达成成一致意见,周某遂向南陵县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管某应支付赔偿款11万余元,汪某支付1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管某和汪某未履行,周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南陵县法院向被执行人管某、汪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缴款通知书等文书,汪某主动将1万余元交至法院,管某却一直未履行。法院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及线下调查了管某名下财产,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因管某一直在外务工,执行法官通过电话联系管某,但其一直称无能力履行。近日,该案执行法官接到周某的电话称,管某最近一直在家中。接到该线索后,执行法官立即前往管某住所,告知其需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但管某仍以无能力偿还为由拒不履行。执行法官当即将其拘传至法院,在法官的释法明理下,管某主动与周某协商,最终以赔偿55000元达成一致意见。管某家人积极将案款凑齐交至南陵县法院。至此,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圆满结束。

  


原文链接:http://ah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8/id/68850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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