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秀屿法院南日法庭让胜诉权益兑现走上“快车道”
时间:2025-12-11 文章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执行工作是实现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也是群众获得感最直接的体现。近年来,莆田秀屿法院南日法庭紧扣“司法为民”宗旨,积极探索“立审执一体化”协调机制,充分运用系统思维打通立案、审判、执行之间的堵点,大幅缩短案件节点流转时间,切实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以保促调
“没想到案子还没开庭,钱就追回来了。”不久前,南日岛群众陈某看着手机里弹出的5万元到账短信,愁容尽数消散。
原来,陈某在张某处购买了一批鲍鱼苗,预付一半货款后,张某既不交货又不退款,严重影响了陈某的养殖经营活动。
陈某遂将张某起诉至秀屿法院,并在详细了解“财产保全”机制后,申请对张某的财产进行保全。
法庭及时作出保全裁定,迅速冻结张某的支付宝账户。张某在发现账户被冻结后,主动要求调解。
调解过程中,经过法官耐心释法析理,张某当场退款并承担了保全费用。案件未进入审判阶段,纠纷便已彻底化解。
“以保促调、以保促执,是实现执行从单一治理向多元治理、从末端治理到源头治理转变的有效举措。”南日法庭庭长李慜介绍道,“财产保全机制不仅能够有效缩短当事人维权周期,还能从源头上减少‘执行不能’的风险,实现以保促调、以保促执的效果。”
南日法庭还将保全前置与涉民生案件“三优先”原则相结合,积极开辟绿色执行通道,做好优先接待、优先执行、优先兑付工作。今年以来,通过“以保促调”高效化解纠纷6件,真正让司法资源用在“刀刃”上,让群众权益保障跑出“加速度”。
审执融合
“裁判不是终点,执行才是关键。”李慜对此深有感触。
不久前,在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件中,为避免概括性判决导致无法执行,在审判阶段,法庭就主动向当事人示明举证要点,对无法自行取得遗产细节的,可向法院申请调查令,争取在审判阶段就详细查明遗产信息,使判决做到有的放矢。同时,在调解过程中明确履行方式、期限和违约责任等内容,提高调解协议的自动履行率。
“在办案时就想好执行,让纠纷一次性解决。”南日法庭法官黄建生表示。通过将执行理念前置在审判环节,法庭实现从“就案办案”到“实质解纷”的转变,真正让司法裁判落地有声。
快速响应
“李法官,郑某在菜市场出现了。”近日,一个清晨,法庭内的线索举报电话响起。了解完具体情况后,李慜立即带上法庭工作人员直奔南日镇市场,将长期规避执行的郑某依法强制拘留。
郑某因交通肇事致人残疾,却以“判决金额过高”为由拒付赔偿款,并采取抗拒、规避执行行为。
以往因海岛交通不便,法院执行局登岛执拘经常扑空,致使该类执行案件长期难以解决。此次法庭干警利用住岛优势,快速响应,依法对郑某拘留15日,最终推动案件执行。
“强制执行是执行工作的利剑,必须用好用活。”李慜说道。南日法庭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对于规避、抗拒执行行为保持“零容忍”。法庭干警利用长期住岛、熟悉民情的优势,灵活组织“错时执行”“清晨行动”“夜间突袭”等执行行动。
在将被执行人拘传到位后,法庭干警综合运用风险提示、释法析理、厘清权利义务、执行威慑等方式,督促被执行人履行,进一步优化审判、执行资源配置,节约办案时间,实现执行案件“简案快执、难案精执”。
今年以来,南日法庭深入推进“立审执一体化”协调机制建设,通过强化立案、审判与执行各环节的协同联动,有效打破环节壁垒,显著提升案件处理的整体质效,让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加速兑现”。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12/id/91064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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