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法院:为维权“迷路”的家庭精准“导航”
时间:2025-12-09 文章来源: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网 作者:佚名
“太感谢你了,要是没有你的帮忙,我们真不知道要折腾到什么时候!”近日,在拿到全部赔偿款的那一刻,从外省到连江县务工的周先生夫妇握着连江县人民法院青禾调解团法官助理陈勍的手,连声道谢。这场因4岁幼子车祸引发的维权纠纷,曾因起诉对象出错陷入僵局,最终在法官的温情护航下圆满化解。
2024年11月10日上午,4岁的小周在连江县潘渡镇某路段行走时,被陈某驾驶的货车剐撞,导致左股骨干骨折。被紧急送医后,小周住院治疗了8天,花费医疗费1.4万余元。该事故经连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陈某负全部责任,小周无责任。
“孩子才那么小,腿肿得老高,我们只盼着早点拿到赔偿……”回忆起那场事故,周先生夫妇仍心有余悸。
今年4月25日,司法鉴定结果显示,小周的伤情仍需后续治疗费1.2万元,加上为此已支出的2100元鉴定费,经济压力让这个异乡务工家庭雪上加霜。为尽快索赔,周先生夫妇作为法定代理人,以陈某及某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向连江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5.9万余元。
案件材料送到连江法院青禾调解团法官助理陈勍手中时,他第一时间梳理卷宗、详细了解案件细节,很快发现一个关键问题:事故责任清晰,维权之路却“拐错了弯”——小周父母起诉的保险公司,并非肇事车辆实际投保的保险公司,存在“被告主体错误”的问题。
“如果简单地通知他们重新起诉,程序一走又是几个月,孩子等不了,这个家也拖不起。”陈勍没有选择“机械退案”,而是决定主动介入,为这个困境家庭开辟一条高效的维权路。
他第一时间联系上小周的父母。电话那头,是两位异乡务工者焦急而无助的声音:“我们不懂保险,也不认识机构,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陈勍一边安抚他们的情绪,一边承诺:“别急,我们一起想办法,孩子的事最重要。”
接下来的几天,陈勍成了这个家庭的“维权联络员”,联系协调各方,搭建沟通桥梁。他先通过肇事司机陈某,辗转联系上车辆实际投保的保险公司,并多次致电其在连江县的分支机构,向理赔人员详细说明孩子伤情和家庭困境:“孩子才4岁,治疗不能等,父母是从外省来打工的,能不能特事特办,开通绿色通道?”与此同时,他又与陈某深入沟通,不厌其烦地解释法律责任与调解优势。
“每打一个电话,每协调一次,都可能让赔偿早一天到位。”那段时间,陈勍的办公桌上总是摆放着这起案件的卷宗,笔记本上密密麻麻记录着各方沟通进展。很快,保险公司同意开通线上理赔通道,在交强险限额内为小周赔付了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共计2.3万余元。随后,周先生夫妇撤回对错告保险公司的起诉,并变更诉讼请求,仅要求陈某赔偿超出交强险限额的后续治疗费1.2万元及鉴定费2100元。
针对这部分赔偿,陈勍再次组织双方坐在一起,细致核算每一项费用,耐心平衡双方诉求。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某一次性赔偿小周后续治疗费及鉴定费共计1.4万余元。协议签订当天,陈某便当场履行了赔偿义务。
从起诉“走错路”到赔偿“全到位”,这场持续数月的纠纷,在陈勍手中画上温情的句号。
原文链接:https://fjfy.f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12/id/91037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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