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法律时评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综合资讯

省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第九次集体(扩大)学习会

时间:2025-11-21 文章来源: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11月18日,省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第九次集体(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领会仲裁法修法精神,准确把握司法支持和监督仲裁的实践要求。要严把入口关,既要尊重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意思自治,也要依法审慎认定仲裁协议效力,从源头上保障仲裁程序的顺利启动和当事人程序选择权的实现。要规范监督权,着力提升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质效,统一裁判尺度,既要充分尊重仲裁的独立性和终局性,对符合法律规定的仲裁裁决坚决予以执行,又要依法审慎处理撤销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确保仲裁程序公平公正。要强化保障力,畅通仲裁裁决执行通道。在执行方面,要将仲裁裁决的执行置于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执行同等重要的位置,确保仲裁裁决确认的权益及时兑现。在保全方面,保证仲裁前及仲裁中证据保全、财产保全、行为保全工作顺畅运行,确保仲裁制度实效。同时,新修订的仲裁法增设的仲裁地规则和完善的特别仲裁制度,与国际规则对接,为当事人选择以中国为仲裁地解决跨境商事争议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极大便利,要前瞻性研究相关规则,依法行使司法审查权,为我国仲裁提升国际竞争力、影响力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认真履行法治宣传教育的重大职责,积极发挥人民法院在法治宣传教育大格局中的重要作用。要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在立案环节,要强化引导性普法,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在审判环节,要深化释法性普法,依法公开审理案件,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做实定分止争;在执行环节,要突出警示性普法,明确强制执行相关规定,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法治意识。要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精心筛选发布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具有典型性、指导性和教育意义的案例,创新宣传方式,方便老百姓通过案例学习法律规定、明确行为规则、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治理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精准度,以持续推进“七走进”普法活动为抓手,重点做好普法进机关和普法进校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要积极运用新媒体技术,结合受众习惯,着力在短视频、动漫等方面打造具有法院工作特色的普法作品,传播法治声音,讲好法治故事。

  会议还对省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内容和要求进行了相关部署,省法院全体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学习会。

  

  


原文链接:http://jlfy.e-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5/11/id/907863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网概况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免责声明 | 文化旅游项目简介 | 网站地图 | 本网招聘 |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律时评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政讯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律时评网 w.fl-sp.org.cn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29985号-19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303109928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lyscfzdy@163.com  客服QQ:3420238713 通联QQ:2135697940